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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现在干执行还要略懂直播带货……

钱塘法院 浙江天平 2022-09-13

主营网络直播服务的传媒公司

成为被执行人

但是公司目前经营困难

也无足够资产抵偿债务

导致执行渠道受限

这个案子要怎么办?

执行员用了一个办法

将矛盾巧妙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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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杭州某化妆品公司与安徽某传媒公司原有业务合作。但因2021年6月至9月期间,该传媒公司“直播带货”未达约定销售额,不仅失去了客户,还坐上了被告席。经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判决,传媒公司须返还化妆品公司服务费等29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收发快递,传媒公司不仅业绩一度下滑,甚至出现经营困难,最终因未按时履行判决书而成为被执行人。

通过各方查询,要求该公司如实申报名下财产等,钱塘法院执行员练一鎏迅速开展执行工作。但是,法院发现公司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原来,被执行公司是一家主营网络直播服务的传媒公司,办公场地也是租来的,即使变卖全部的直播设备,也无法还清案涉债务。


执行渠道受限,案件变得有些棘手。


得知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公司法务有些心灰意冷,“对方给我们公司造成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如果钱拿不回来,我没法跟公司交代啊!”

这不仅意味着较高的时间成本,申请人面临着长期无法兑现胜诉权益的现实风险。此外,对于被执行人而言,一旦套上“失信”的枷锁、背上债务的包袱,极有可能直接被“拖垮”。

那么本案中,是否存在解决问题的其他路径呢?

此时执行办案人员想起,业务庭同事曾就“网络主播违约金考量因素”开展过专题调研,于是他在调研群内就该类问题发起了讨论。“案涉纠纷虽因传媒公司直播业绩不理想而产生,但若跳开双方签订的《直播带货服务协议》来看,传媒公司提供的直播服务也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讨论后,执行员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同时,执行员通过约谈被执行人了解到,虽然公司目前经营较为困难,但没有其他外债,而且尚能维持直播间运行,多数主播也没有离职。此外,公司明确表示待经营好转后,会诚信偿还债务。


“要不,让对方帮你们继续带货,用服务折抵案款?”执行员向申请人公司法务建议,“经过之前的合作,主播对你们公司的产品也比较熟悉了,而且直播带货业绩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哪怕换其他合作公司也未必能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对于“流量转化”问题,执行员也结合自身参与普法直播和短视频宣传工作的经历,为申请人进行了分析。

在充分考虑市场效应及合作优势后,双方认为较为可行。但谈到具体合作方案时,双方又产生了新的分歧。


目前是公司产品打开市场的关键期,我们不可能不强调“带货”效果的。


申请人一方坚决要求和解方案按照原《直播带货服务协议》继续履行。

“之前打官司的时候大家也都看到了,流量本身就不稳定,而且也不一定都能转化成购买力。部分地区物流不畅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对此,被执行人的代理人也感到十分为难,“按照原合同中的条款,万一直播效果还是不理想,债务会像‘滚雪球’一样,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几轮协商后,执行员发现本案症结所在是被执行人直播带货能否达到申请人的销售额及宣传效果预期。因此,他再次向双方建议,除了直播带货业绩以外,被执行人的直播服务本身也应量化后予以综合考虑。


直播带货主要还是为了扩大宣传面,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如果转化率不高,也可以看看是不是改变一下直播服务的时长、时间段、带货方式等等。另外,也要综合考虑被执行人投入的直播成本。

随后,执行员又引导被执行人正视自己的直播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每场直播结束以后都要复盘,业务上多做横向比较,业绩上多做纵向比较,一旦变成‘爆款’那就是双赢。”

最终,双方对原合同的直播销售额、履行时间、合作佣金、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补充修订。

“感谢法官!”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办好手续后,又打来电话致谢:

本来以为案子没办法了,没想到最后大家能不伤和气地把问题解决。确实我们的产品在这个阶段最需要的还是曝光量,流量有了就不愁没有销量。






通过本案,执行员也想提醒其他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但一定要以诚信、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法院对于征信正常、尚在经营、明确表示履行意愿且具备一定履行能力的企业,会根据个案进行研判,通过相对合理的执行方案,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降低执法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但是,如有恶意欠薪,企图以“空壳公司”逃避债务的,面临的将是强制执行措施的“重拳出击”。





编|执行小编团队



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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